《解释篇》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41页(854字)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着作,是后人编辑的他的主要逻辑着作《工具论》中的一篇。

《解释篇》共14章,它的主要内容是结合语词、语句来讨论判断(或命题)问题,其中包括语词和语句的定义、命题分类、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以及有关排中律等。

《解释篇》一开始就从确定语言和认识之间的相互关系给语词和命题下定义。“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所谓一个名词,我们的意思是指一个由于习惯而有其意义的声音”;“并非每一个句子都是一个命题;只有那些在其中或有正确或有错误存在的句子,才是命题”。由上述定义来看,《解释篇》既有包括肯定和否定思维形式的逻辑上解释,又有包括具有什么和不具有什么的本体论上解释。

《解释篇》首先把命题分为简单的和复合的。所谓简单命题“即是,那种对于某事物断言了或否认了某些东西的命题”;所谓复合命题“即是,那些由简单命题合成的命题”。

随后又把命题分为肯定的和否定的,这就是后人所说的按质的划分。关于按量的划分,《解释篇》中只有全称和单称,没有特称。在命题分类的基础,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它们之间的真假关系。

《解释篇》第十二、第十三章集中论述了模态命题及其真假关系。亚里士多德在这里给出的模态词共四种:可能、偶然、不可能、必然。由这四种模态词构成的模态命题各有其相对应的矛盾命题,并能按一定的次序进行逻辑推演。

《解释篇》在谈到判断(或命题)之间的肯定和否定关系时涉及到排中律的问题,但亚里士多德认为排中律并不能应用于未来判断。例如,明天将必然有或者没有一场海战,但不是必然有,也不是必然没有。

《解释篇》的写作时间,一般认为后于《范畴篇》,关于它是否为亚里士多德本人所着,历史上也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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