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条论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68页(741字)

德意志宗教改革家丁·路德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论辩提纲。

1517年,罗马教皇利奥十世派出特使到德国推销赎罪券。出售这种赎罪券名义上是为了筹款修建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实际上,根据包括路德本人在内的许多德意志人所不知的秘密协议,销售这批赎罪券所得的一半,将拨归美因茨大主教阿伯特,以偿付他为了获得这份高级教职而欠下的债务。教皇特使宣称:只要买主的钱币落入钱筒叮噹一响,死后灵魂即可进入天堂。针对教会的敲诈勒索和欺骗行径,路德按照当时大学里神学问题辩论会的传统,于1517年10月31日在维滕贝格城堡教堂门前张贴此论纲,要求进行辩论。

这个论纲的主要内容有:教皇在经济方面不能滥用权力,不能强迫人们缴纳年捐,因为教皇所收的圣捐不是用以行善,而是用来个人挥霍。教皇无法赦免人的罪恶,因为赦罪并不等于犯人悔罪;即使教皇能够赦罪,也只是宣布上帝(天主)的仁慈,不适用于炼狱中的灵魂。每一基督教徒,只要虔诚地信仰上帝,苦读圣经,忏悔自己,即使没有教皇所售之券,也都可以得到基督的恩赐、赦罪或全部免罚。教会的真正财宝是彰显上帝荣耀和恩惠的至圣福音。

任何活着或已死的真正教徒,即使没有教皇的援助,也有基督和圣徒们所积善功可为之补过。这一论纲只是初步意见,路德虽批评教皇的政策,但语气委婉,措词亦较缓和。

他以为自己的主张最符合教会的传统,也并未要求推翻宗教。但出人意料的是,论纲迅即在德意志广为流传,各个阶层对罗马教廷和神权统治的不满情绪被激发起来,一场震动整个欧洲的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由此展开。

论纲发表后,在德国和整个西欧,赎罪券的行市一落千丈。于是,教皇利奥十世勃然大怒,于1520年6月15日颁发赦令《斥马丁·路德谕》,革除路德教籍,并严禁他宣讲改革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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