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082页(350字)

(上下两册) (法)孟德斯鸠(Mon tesquieu)着 张雁深译

商务印书馆 1961年11月(上册) 338页32开1963年3月(下册) 459页大32开

本书据孟德斯鸠的De L’Esprit des Lois译成。

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者,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性,主张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本书是表达他的法学思想的主要着作。

全书分六卷31章分述之。书前有孟德斯鸠和他的着作(张雁深撰),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张雁深撰),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孟德斯鸠论着举要、着作原序、着者的几点说明。

书后有原编者注,本书引证书籍目录、译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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