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536页(193字)
美国爵士乐队。1952年由作曲家和钢琴家约翰·刘易斯创建。最初由刘易斯弹钢琴,米尔特·杰克逊奏电振打击乐器,珀西·希思吹铜管乐器,肯尼·克拉克击鼓。1955年康尼·凯代替克拉克。该乐队的成功归功于刘易斯的多才多艺和灵感。他小心设计了这样一个和谐的乐队,把古典音乐与爵士音乐融为一体,带点得体的摇摆风味。一些人认为他的演奏超出了爵士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