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10页(217字)
亦称父权制家族或家长制家庭。
继对偶婚家族之后出现的家族形态,也是一种向个体家庭过渡的家庭形态。发生于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并残留到近现代的一些落后地区。它是一个自然经济集团,包括一父所生的几代子孙和他们的妻子,并以家族为单位集体生产和消费,管理权多属于家族会议。后来父家长权力日增,对家族公社成员和财产有绝对支配权;公社成员中除同一父系所生的几代人之外,还包括被收入的养子、奴隶、仆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