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574页(235字)

传统戏曲音乐术语。在戏曲演唱中,用敲击鼓板按节拍,强拍击板,称“板”;次强拍或弱拍不击板,称“眼”(次强为“中眼”、弱拍为“小眼”),合称“板眼”。“一板一眼”构成二拍子,即“一眼板”,“一板三眼”构成四拍子,即“三眼板”;板眼不固定者,称“散板”;有板无眼者,称“流水板”、“快板”、“无眼板”。在工尺谱中,通常以“、”或“×”表示板,以“。”与“·”表示中眼和小眼,以“”和“△”表示后半拍起唱之“闪板”和“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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