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640页(310字)

战国时期魏国法典。前445年,魏文侯即位,李悝(kuī亏)为相后进行变法而制定颁行。《法经》集春秋末叶以来各国立法之大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此法经早已失传,据《晋书·刑法志》载,共计6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减法(一说具法)。前4篇称为“正律”,为惩办盗贼之法;后2篇为惩治其他犯罪及加减刑罚之法。《法经》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保护封建私有制的法律。《法经》大体上已经确定封建立法某些基本原则,并建立起初具规模的封建法律体系,为以后封建立法提供了有力依据。秦孝公时代所制定的《秦律》,即商鞅以带入秦国的《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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