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化知识辞典》第1052页(226字)

就婚于女家的男子。俗称上门女婿。此俗为原始氏族社会“服务婚”的遗留。最初系因男方家贫而无力娶妇,将子送入女家,成婚后即在女家生活。后女方为延续后嗣,亦主动招婿入门,所生下一代作为女方后嗣,其性质与前有别。战国时代,赘婿已较普遍,其地位低下。秦、汉时代属贱民阶级,常被列为发谪对象,到边远地区任苦工,服徭役。唐、宋时代分两种:未婚女子所娶之夫称赘婿,寡妇再娶之夫称招夫,仍受轻视。宋代以后又称布袋或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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