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庄园的出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389页(721字)

中古西欧出现的封建主剥削农奴的基本组织(有人认为是生产的基本组织)。这在许多国家(象日本和中国)的封建社会里,在不同时期程度不同地存在过。在西欧,国王、教会和大封建主的庄园分布各地。大庄园包括一个或几个村庄,小的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庄园里有堡垒、教堂、仓库、封建主和农奴的住房,还有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土地分耕地、园田、森林和荒地。庄园完全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农民生产是为满足自己家庭生活的需要和为封建主提供消费资料,不是为了交换。手工业尚未与农业分离。耕地大致分成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三片,轮流耕种,即强制轮作制。休整地和收割后的耕地是公共牧场,集体使用,即敞地制。领主自营地和农奴的份地犬牙交错地分布在每片土地上。农奴除耕种自己的份地外,还须自带工具无偿地耕种领主自营地,每周3—5天,农忙时增加,且须先完成领主自营地的生产和收获。份地上的产品归己,自营地上收获归领主,农奴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一目了然。这种封建剥削称劳役地租。农奴还得向封建主献纳贡物,如蛋、家禽和酒;交纳各种捐税,如人头税、结婚捐、死手捐(即继承税,通常是一头好牲畜)、诉讼捐、什一税;做各种杂役,如修桥、筑路、砍柴、运输、盖房等。农奴使用磨坊和烤面包坊,也得交税。农奴虽然遭受沉重的封建剥削,但毕竟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比奴隶制下的奴隶有较大的劳动兴趣,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12、13世纪以后,西欧重新兴起城市,商品货币关系渗入农村,农奴逐渐取得人身自由,同时农民内部的分化加剧,农民起义进入高潮,封建庄园解体。16、17世纪,随着商品经济和粮食贸易的发展,易北河以东和东欧一带,庄园经济又兴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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