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度的产生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55页(613字)
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力的政府制度。内阁在17世纪末英国威廉三世统治时开始产生,18世纪逐渐形成一套制度。内阁前身是作为国王直辖机关的枢密院。威廉三世自荷兰入主英国之初,从辉格、托利两大政党中选人充任枢密大臣,后因时常发生争执,改由国王任命下院多数党领袖为枢密大臣。国王经常与少数重要大臣议事于办公密室,这几个大臣就逐渐形成为“内阁”。据1701年《王位继承法》,国会所通过的法案都要由有关大臣签署,使批准法律的部分权力由国王转到内阁大臣身上。1714年乔治一世(德意志汉诺威选帝候)继承英国王位,因不懂英语,自1717年起经常不出席内阁会议,在内阁大臣中逐渐产生出主持内阁会议的首席大臣,即后来的首相。最早的首相是沃尔波尔(1721年开始)。自此开创了英王不参加内阁会议和首相领导内阁的先例。内阁完全摆脱国王的控制,只对议会负责。1742年沃尔波尔内阁失去下院的信任,于是其内阁辞职。自此,每当内阁政策失去下院的支持,就必须辞职。1783—1784年当小威廉·皮特组阁遭到下院多数党反对时,他解散下院,宣布举行新的选举,结果新选出的下院支持皮特。此后形成一个惯例:当内阁在下院失去多数议员信任时,它可辞职,也可解散下院重新选举,新选下院对其信任,可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由新下院的多数党组阁。英国形成的内阁制度,后来成为所有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制度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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