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诏书和皇权的衰落

书籍:简明历史事件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25 10:34:04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历史事件辞典》第414页(608字)

1356年卢森堡朝皇帝查理四世颁布黄金诏书作为神圣罗帝国的根本法,标志皇权的衰落。

由于德国封建主顽固奉行侵略意大利和斯拉夫人地区的政策,到13世纪皇权极度衰落,甚至出现没有皇帝的“大空位时期”(1254—1273)。1257年进行一次选举,英国康沃尔伯爵理查德和卡斯提尔国王阿方索同时当选德皇。参加选举的七大诸侯是:科隆、美因茨和特里尔三个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巴拉丁伯爵、勃兰登堡侯爵和捷克国王。这是德国史上第一次出现七大选侯选举皇帝的事件。黄金诏书从法律上肯定七大选侯有选举皇帝和其它种种特权,称他们是帝国的“柱石”和“七只烛台”,他们“共同发出的光辉照耀这个神圣的帝国”。诏书规定由美因茨大主教负责召集选侯开会,各选侯接到通知三个月内来到法兰克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选举,并规定了选侯的座次、投票次序和行进先后,任何人不得违反。

诏书承认选侯在自己辖区有收税权、铸币权、矿山开采权和地产买卖权,皇帝不予干涉。选侯实行长子继承制,其辖区和权利不可分割。

皇帝赐给城市或任何人的特权,不得有损选侯,否则均属无效。城市不得结盟反对领主;逃来的人限期1月送还领主,否则罚款。黄金诏书标志德国分裂割据合法化,标志着诸侯对皇帝和中央集权的胜利。直到神圣罗马帝国灭亡,诏书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诏书确认的选侯选皇帝制度后患无穷,使德国很难出现一个强大的王权,十分不利于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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