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文化知识辞典》第241页(240字)

经过整理、编订而形成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法典的编纂是一种立法活动,需要对同一类别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从内容上加以整理,使之不致前后矛盾或重复,形成一个从某些共同法则出发而又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法典(如刑法典、民法典)一经颁布,就取代了过去有效的同一类型的规范性文件。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公元前十八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国战国时,魏文侯相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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