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11页(228字)
税收票证的印制、领发、保管和缴销工作,统称为票证管理。根据《工商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对列入税收票证管理范围的各项凭证,都必须设有专用库房、专用箱、柜,或指定专人保管;领发时要填具正式领据;并及时登记各类票证的领、发、用、存情况,按期编报《票证、单证用存报表》;对作废的票证,应说明作废理由,全联上交,不得自行销毁》;对丢失短缺的票证,必须查明原因,并报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再予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