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财税会计辞典

收付记帐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44页(600字)

是我国流传很久的以“收”、“付”为符号反映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增减变化的一种记帐方法。可用于复式记帐,也可用于单式记帐。复式收付记帐法,按照记帐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财产收付记帐法”、“资金收付记帐法”、“现金收付记帐法”等。

“现金收付记帐法”是以现金为主体进行记帐;以“收”、“付”二字作为记帐符号;以“现金业务同收同付、非现金业务视同现金虚收虚付”为记帐规则。

“财产收付记帐法”是以货币资金和实物为记帐主体;以“收”、“付”二字为记帐符号;以“财产类业务同收同付、非财产类业务有收有付”为记帐规则。

“资金收付记帐法”是以资金作为记帐主体的一种收付复式记帐法。其要点是:(1)以“收”、“付”二字作为记帐符号。(2)复式记帐。(3)会计科目划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类。凡从一定来源取得的资金,按其来源列为资金来源科目;凡按一定用途的支出,列为资金运用科目;各种实存的财产物资,包括货币资金,列为资金结存科目。(4)以不同性质的业务内容区分“同收同付”、“有收有付”作为记帐规则。凡涉及资金结存总额增加的业务记同收;凡涉及资金结存总额减少的业务记同付;不涉及资金结存总额增减的业务记有收有付。

上一篇:增减记帐法 下一篇:平行登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