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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472页(389字)

“资金占用”的对称。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资金或预算资金取得、形成的渠道。是来自国家拨入、内部形成、借入和结算中形成等方面渠道的资金总称。从工业企业来说,由国家拨入的固定基金、流动基金和专用拨款,统称为国家拨入的资金来源。由单位内部按照规定计提或留用的各项基金,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五项基金(包括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等,统称为内部形成的资金来源。从银行借入的各种借款(如流动资金借款、基建借款、专用借款等),统称为借入的资金来源。在结算过程中暂时形成的各种债务(如应付款项、应交款项和预收款项等),统称为结算中形成的资金来源。在会计上把各项收益和财务成果的形成,也视为资金来源性质的一部分。因此,一个单位的资金来源总额,反映着本单位全部资产形成渠道的货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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