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工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157页(539字)

大众传播事业的一种。通常指管理和直接从事编辑和出版、印刷、发行图书和期刊的工作,有时也专指书刊编辑部门的工作(包括组稿、定稿、编辑加工、出版设计和校对等各项工作)。中国的书刊出版工作历史悠久,文化典籍浩如烟海,举世着称。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出版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已初步形成了从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物资供应到教育、科研以及对外贸易等较为完善的体系。1987年,全国共有出版社471家,出版图书6.2万种,发行63亿多册,分别为1978年的4.5倍、3.5倍和1.6倍;出版期刊5683种,发行26亿多册,分别为1978年的6.1倍和3.5倍。国家指导和管理出版工作的机构,解放以来几经变更。目前,中央的出版管理机构是1987年1月国务院设立的新闻出版署,各地分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或出版局),地(市)以下除个别省设有地、市出版机构外,绝大部分地(市)和县(市)两级的出版工作都由政府文化机关管理。

报纸属于新闻工作领域,一般不包括在出版工作之内。至于音像读物、电子出版物、缩微制品等,从广泛的意义来讲,应属于出版工作范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