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和外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65页(410字)

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部原因,即内部矛盾;外因是指事物变化的外部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即外部矛盾。

唯物辩证法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要理解和掌握事物的发展过程,必须把握事物的内因,又不可忽视其外因。由于事物的范围极其广大、复杂和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一种联系中是内因,在另一场合、另一种联系中可以是外因,反之亦然。

形而上学否认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原因,因而不能说明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及其互相变化,无法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和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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