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54页(528字)

社会主义社会中基于经济结构和社会分工而存在的在生产体系中具有不同功能的社会集团。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了剥削阶级、但还存在着阶级差别和阶层差别的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工人、集体农民两大基本阶级和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两大特殊阶层。工人阶级是以社会或集体的形式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阶级,他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和主力军。集体农民是集体占有生产资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相关工作的劳动者阶级,他们也是四化建设的主力军。知识分子是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素养、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精神生产、国家管理、智力服务等专业工作的脑力劳动者,他们是工人阶级中具有特殊性、也最有文化素养的一个阶层。个体劳动者是以个体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劳动者,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中起重要补充作用的一支力量。工人阶级、集体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的社会分工、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不同,但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少量具有资产阶级某些属性的私营企业经营者,他们也可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作出贡献。除此以外,只有极少数反对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各种敌对分子,才是社会主义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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