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84页(488字)

1949年开始的到1956年完成的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决定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柬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我国进入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这个时期的任务是,团结和领导全国人民,依靠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以及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把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经历了三个阶段:1949年到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阶段;1953年到1955年的有计划经济建设和全面社会主义改造阶段;1955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阶段。1956年三大改造的胜利,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得到确立,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一次重大的飞跃,为以后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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