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与政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53页(684字)

政风,即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政府部门的风气,它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作风。它体现着政权机关的性质和宗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向人民高度负责,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政风。但是确有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着某些腐败现象,有些人执法犯法,敲诈勒索,索贿受贿,引起群众的不满。这些腐败现象,其实质超出了职业道德的范畴,不能等同子行业不正之风,纳入党风问题的范畴。因为在改革当中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能不能保持廉洁的问题,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党风问题。解决为政清廉的问题,与端正党风不一样,党风问题关键是在于思想路线、组织路线是否正确,而为政清廉主要是依靠法制。在当前,尤其是要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但是,因为我们的广大党员同群众都处于社会的统一体中,党员也分布在党和国家机器之中,所以,党风与政风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相互影响。又因为我们党处于执政的地位,党风对政风的影响极大。端正政风,首先要端正党风。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一个关键的阶段,党和国家机关能否保持廉洁的作风,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和改革的成败。因此,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必须做到,改革开放,繁荣经济,要坚定不移;保持廉洁,防止腐败,也要坚定不移。党和国家机关保持优良的政风,必须切实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更要在这方面起表率作用。党风正,政风廉,才能民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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