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69页(878字)
灵感一词导源于希腊语,是神赐灵气之意。对于灵感存在着唯物与唯心的不同见解。唯心主义认为,灵感来自神的启示,是一种神灵感应,是使人在智力方面出现奇迹的不可捉摸的神奇力量。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灵感是创造思维过程中的认识飞跃的心理现象。灵感并非神秘莫测,它也是脑的机能,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灵感时而表现为直觉,时而表现为顿悟,总之,直觉和顿悟是灵感的两种不同表现形态。在灵感状态下,人的大脑处于优势兴奋状态,注意高度地集中在创造的对象上,意识十分清晰、敏锐,思想和形象的活动极为活跃。灵感绝非偶然,人们经过长期的积累,艰苦的探索,对问题的解决接近成熟时,故一触即发,妙思泉涌,暂时神经联系突然接通,问题迎刃而解。灵感是非逻辑的、超时空的,带有启迪性和突发性的心理状态。灵感虽然使人难以预料,但它的出现是有条件的。灵感既不会在体力、脑力极度疲劳时发生,也不会在心情烦恼、沮丧、心灰意冷时发生,好逸恶劳或思想僵化都不会召唤来灵感。灵感多发生在良好的、乐观的精神状态下,尤其是在紧张的思维稍微松弛一下,把意识转向于生活中的其它事情上,如散步、聊天等活动时,会突然出现灵感。有些学者认为,当对问题久思不解时,人们获得答案的愿望动机越强烈、迫切,大脑越高度紧张地思考问题,就越容易使思路局限在一定的范围难以突破。似乎在所思考的问题周围形成了一层无形的透明的屏障,外面的信息透不进来,内部累积的素材又得不到联系,只有当大脑神经稍微松弛一下,大脑皮层细胞的抑制被解除使创造思维暂时处于自由遐想状态,外来信息最容易涌入,偶尔的一件事,一句话,一个场景的触发,使创造者突破习惯性思路,改变原来思考的轨道,并与大脑内部整合的模式瞬间沟通,灵感出现后使亟待解决的问题迎刃而解了。灵感往往来不可遏,去不可止,但它是可以捕捉的,其先决条件是:其一要有对发明创造活动的迷恋,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所研究或思考的问题上;其二要摆脱习惯性思维方式的束缚;其三要充分利用原型启发,从其他事物引起联想,看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此外还要保持乐观而镇定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