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95页(805字)

社会关系是社会学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一般地说,关系是指至少两个事物的相关或联系。这个概念在所有科学中都是最基本的和必不可少的。因为所有科学都是要探讨事物的因果关系的。自然科学探讨自然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社会科学探讨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社会学就是探讨社会关系的一门科学。在社会学看来,社会关系就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社会事实与社会事实之间的结构存在状态及其互动过程。社会关系可以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来考察。从静态方面来考察,社会关系表现为社会结构。在这里,关系即是结构,结构就是关系。因为并不存在没有关系的结构,也并不存在没有结构的关系。从动态方面来考察,社会关系表现为社会互动过程。亲密,友谊,领导,合作,冲突等互动过程就是家庭关系,朋友关系,领导关系,同志关系,敌对关系的动态表现。关系必然要表现为互动过程。并且关系的类型决定互动的性质。社会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一,社会关系是构成社会的经纬线,无社会关系即无社会。第二,社会关系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个人本身就是男女两性关系的产物。在他出生以后必然要以某种方式与其他人结合成种种社会关系以便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第三,社会关系的性质、状态,及互动方式决定群体和组织的结构、功能和变迁。第四,社会关系的失调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人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对社会关系进行分类。不同学科对社会关系的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列宁把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分类概括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关系的基本分类。社会学对社会关系的基本分类是首属的社会关系和次属的社会关系。首属关系是指具有感情色彩的包含个人的全部人格和多样化的角色行为的人际关系。如家庭关系,朋友关系。次属关系是指不具有感性色彩的个人只进行部分参与的具有专一角色行为的人际关系,如雇主和雇员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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