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知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03页(515字)

是个体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自身以及人际关系的感知。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个体通过与他人和团体的交往,通过对各种言行的观察可以获得对人际关系的整体性认识。

社会知觉可分为四种:(1)对他人的知觉。人的内心世界总要通过言行表露出来,长期观察一个人的仪表、风度、言谈举止、表情等外部行为特征,可以了解其内在的性格、气质、兴趣和爱好。(2)自我知觉。在自我知觉中,自己是自身的观察者。一方面,个体与他人交往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性格、能力、气质等因素的比较过程,个体在与他人的比较中获得对自身的认识;另一方面,他人或群体的评价也常常成为个体认识自己的镜子。(3)人际知觉。即个体对人际关系的知觉。它包括两个方面:对自己与他人、团体关系的知觉,以及对他人之间关系的知觉。(4)角色知觉。即对自身所扮演的社会角色的权力与义务的认识。

社会知觉的形成受主客观多种因素影响。一个人要想提高社会知觉的能力,必须消除偏见、尊重事实,端正自己的世界观和行为动机,同时注意自己的人格特征对社会知觉可能发生的偏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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