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指挥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30页(1092字)
为了实现有效的指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坚持方向性、坚定性、灵活性、具体性、简要性、及时性、连续性、统一性、权限性和例外性等原则。(一)方向性原则。指挥,就是要指明方向,并设法使被指挥者沿着这个方向,采取统一的行动,方向性是领导指挥的首要原则,起码要求,如果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好,就盲目地去瞎指挥或乱指挥,那是难免要失败的。(二)坚定性原则。要求领导者,在基本情况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时,不要为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为流言所动摇,更不要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坚定的指挥,能够鼓舞起人的胜利的信心,并能有效地防止张皇失措和失败主义情绪的发生。(三)灵活性原则。要求指挥者,在指挥过程中不墨守成规,刻板行事,在情况发生根本变化时,能够审时度势,随机应变。指挥灵活性不是主观随意性,朝令夕改或乱发无效的命令是不足取的。(四)具体性原则。要求领导指挥,都要有具体的实际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具有明确性。不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发一些大而空的议论,做一些不着边际的指示,甚至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这是非常有害的。(五)简要性原则。要求指挥机关精干;指挥层次减少;指挥程序简化;指挥的命令、文书简化。这样可以促进效率,促成成功。简要性原则不等于简单从事,过分简化必要的指挥层次和环节,可能造成指挥混乱(六)及时性原则。要求一要抓紧时间,二要抓住时机。要求领导者指挥果断,部署正确,处置及时,还要靠各方面的配合和行动迅速。(七)连续性原则。要保证不间断的指挥,避免失控现象。要注意解决命令的效力周期和指挥手段等问题。(八)统一性原则。要求在一项工作上,一个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领导者的命令;一个下属人员只有在不同的工作上才能接受两个上级的命令;同一个工作可以由两个领导者来指挥,但必须是对于不同的下级。坚持统一性原则,避免双重指挥现象。在双重指挥的条件下,如果这两种指挥完全一样,那就是多余的;如果指挥不一致,必然会造成许多矛盾。(九)权限性原则。要求领导者只能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指挥。该由下级处置、指挥的问题,上级不应包办,更不应越级处理问题;该由上级处置、指挥的问题,下级不得越权。否则,会产生种种有害的后果。(十)例外性原则。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允许指挥者例外地对特殊问题做出特殊解决。上级指挥者有时可以“亲临前线”,“现场办公”,“一竿子插到底”,但这不是经常的办法,有时因为情况特殊,有时为了给下级示范。下级指挥者,在远离上级指挥者独立地完成某项任务的时候,遇某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先经批准而采取行动;必要时也可不执行上级的某些不适当的命令而自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