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1979年森林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15页(274字)

20世纪60年代后,瑞典重视发挥森林的防护、旅游、木材生产等多种效益。政府于1973年成立一个小组委员会专门研究林业政策法律问题。该委员会经过调查研究,向议会提出《林业政策指导方针法案》。议会于1979年5月通过这一法案。这是瑞典的第3个《森林法》,于1980年1月1日生效。该法第1条指出,森林经营的全部目的,在于合理利用森地和森林的自然生产能力,以保证持续获得高产、优质的木材。同时应充分重视自然保护和公众的其他利益。该法要求,国家林业局应对新的国家林业指导方针和执行新的《森林法》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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