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75页(352字)

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内容主要有,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广义的婚姻法其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如我国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其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狭义的婚姻法只调整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的原则有:(一)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二)一夫一妻。(三)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父母双方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兄弟姐妹等男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平等。(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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