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外侨法令
书籍:世界华侨华人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09页(219字)
危地马拉关于外侨入境及入籍法令。1894年2月21日公布。共94条。法令规定居住在危地马拉的外国人,凡属拉丁种族或为非拉丁种族而已加入危地马拉国籍者,得享受与本国人同等待遇。外国人可自由入境居住及谋生,但须向危地马拉外交部特设登记处办理手续。要求入籍之外国人,须在危地马拉居住2年以上,经济收入足以自给,并须有保证人。1905年修改个别条文,规定要求入境居住及谋生者,须持有本国国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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