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中国饮食业公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32页(543字)

荷兰华人餐馆业同业团体。前身是1964年7月1日成立于阿姆斯特丹的中国餐馆同业公会,郭南斋为首任主席。曾为争取申请荷兰华人在中国的亲属移民荷兰,争取荷兰中餐馆从中国聘请厨师等问题,与荷兰政府交涉并获得同意。1969年后因领导人之间意见分岐加深,造成分裂。80年代初,全荷兰中餐馆激增至2000余家,内部竞争激烈;其他国家风味的餐馆、快餐店等后来居上,声势夺人;荷兰报纸接二连三出现批评中餐馆卫生、质量问题的报道,形成强大外部压力。中餐馆顾客明显下降。面对严峻的形势,林德华、黄音、陈彬等人发起重组餐馆同业公会,得到同行积极响应,于1985年1月7日成立于阿姆斯特丹,改用现名,并加入荷兰饮食业联合会为分会。林德华为首任主席。宗旨是:代表中餐馆同行,加强与荷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的联系与对话,维护同行利益,争取各项优惠待遇;帮助同行了解荷兰有关法律、税务及管理,革新经营方式,提高中餐馆声誉;在商言商,避免政治偏见,加强同行团结。成立以来,多次开办餐馆经营专题讲座,协助所属餐馆解决税务、借贷、劳资纠纷等问题。自1986年1月起,特从北京聘请名厨到荷兰开办长期性的中国厨师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经荷兰政府认可的中国厨艺特级厨师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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