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侨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18页(457字)

1952年年底菲律宾政府以共产党嫌疑的罪名在尼拉和其他大城市拘捕309名华侨的案件。其时季里诺(Elpidio Quirino)政权根据错误情报而下令各地军区进行这次大逮捕,被捕者均送往马尼拉近郊墨菲军营监禁。被捕者多为商人,其中不少为中国国民党党员。中华商会、华侨福利促进会、反共抗俄后援会、中国国民党驻菲总支部等组成各侨团援助无辜禁侨特别小组,聘请几位律师办理全案事项。经过多次审讯,多人陆续释放,另有3人病死狱中,其中14人则于1955年12月28日被判遣配出境至台湾,但尚有99人保释在外,等待审判,并必须依法经常向遣配委员会报到。经100多次审讯,未获证据,但因受政治问题牵制,长期不能作出任何判决。此案前后由季里诺、麦格赛赛(Ramon Magsaysay)、加西亚(Carlos P.Garcia)三位总统处理,时间长达9年之久。1961年加西亚竞选总统失败,于去任前5天(1961年12月26日)签发训令通知遣委会,宣判该99名禁侨全部无罪开释。

上一篇:禁吸鸦片大会 下一篇:禁穿华布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