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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木漱石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60页(1569字)

【生卒】:1867—1916

【介绍】:

日本近代小说家文学家。出生于江户込场下横町(今东京都新宿区喜久井町)。本名金之助。小学时,学业优秀,多次受奖。14岁时丧失母亲。中学退学,入汉学二松学舍。1884年,入东京大学子备门。1886年,患腹膜炎,落第。1890年,入东京帝国大学英文科。1893年,作《英国人对天地山川的观念》,连载《哲学杂志》。同年毕业,又入大学院。1895年赴任松山中学。次年转任本第五高中。1900年赴英国留学。1901年回国。1902年担任第一高中与东京帝国大学讲师。1905年,发表《我辈是》。1907年,辞职大学工作,转朝日新闻社工作。一生出版的其它作品有:《坑夫》、《梦十夜》、《三四郎》、《文艺评论》、《永日小品》、《其后》、《门》、《道草》等。漱石是日本近代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在西方近代启蒙精神的影响下,大胆地、毫不留情地揭露社会现实和人的黑暗面,强调理性和个性。他反对为艺术而艺术,反对“安睡在个人小天地里的‘闲文字’。”他认为当一个作家,就应当负起社会的责任,应当“具有拚个你死我活,虽牺牲生命亦在所不惜的炽烈精神来从事文学”。他的作品都反映了他的这种精神。漱石的人学观点有:主张个人主义,认为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个人本位,个人的自由与价值,但它并不排斥义务与责任。认为生对人固然重要,但如果痛苦地活着,那还不如死。

(1)论个人主义 漱石在西方近代文明精神影响下,专门写了一篇《我的个人主义》文章。在他看来,个人主义无疑是强调个人本位及个人的自由。但是,这决不意味着自己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是对个人主义的最大误解。漱石指出,真正的合理的个人主义,必须符合三条原则:一,在发展实现自己个性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个性;二,在使用自己的权力的时候,必须履行与此相关的义务;三,在显示自己金钱力量的时候,必须懂得自己的责任。漱石强调,个人自由决不是指自己一个人自由,而是指人人自由。他说,英国是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故乡,但英国人同时也最讲义务、责任和约束。“他们不只是自己自由。他们在爱自己自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自由。孩子们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在他们的自由观念背后,伴随有明确的义务观念。”一般都认为,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是对立的,但是漱石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在他看来,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与国家的安危和权利是密切相关的,前者象一个温度那样,随着后者的情形而升降。国家安泰,个人的自由就扩张壮大;国家危机,个人的自由就缩小狭隘,因此,个人都必须把国家主义放在第一位,首先保护国家的安定和权利,以此为基础,发展自己的个人主义。

(2)论生死 漱石认为,一般来说,人都是执着生的,他们都不愿轻易放舍生存下去的意志。医务人员面对安然临终的病人,还特意用注射等手段,想法设方延长患者的生命,哪怕是片刻的时光也好。这种近于拷打的行为是人类道德所允许的,这说明人多么顽强地执着人的生命。漱石说,由此出发,要我给人以什么忠言,我一定不会越出以生为前提的范畴。我认为,我必须在如何活下去这一狭窄的范围内,以人类的一员来应答人类的另一员。既然承认自己是在生的当中活动的,又承认他人也是在这生的当中呼吸的,那末,不论如何苦,也不论如何丑,相互之间的根本大义当然是置于生的基础上。但是,对生的执着和留恋,反而加强了漱石对死的肯定和开放。他提出了“死比生可贵”的命题,指出如果活着很痛苦,那就死吧。他说:“我疲惫地在布满不快的人生道路上行走,心里时常想着自己总有一天要达到死的境地。我坚信那死一定要比生快乐,我也想象着届时将是人类所能达到的至高无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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