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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541页(5011字)

【生卒】:1891—1962

【介绍】:

中国现代哲学家,思想家。字适之,原名胡洪骍。安徽绩溪人。幼年习旧学。1904年到上海,先后就读于梅溪学堂、澄衷学堂、中国公学,中国新公学,接触到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新思想,受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尤为深刻。1910年,抱实业救国的目的,入美国康奈尔大学农学院。1915年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以美国着名实用主义哲学家J·杜威为师,专攻哲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17年初,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倡文学改革。同年回国,应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参加《新青年》杂志编辑工作,并发表大量文章,运用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猛烈抨击中国的封建制度和传统伦理观念,成为新文化运动的着名人物之一。1919年2月,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用所谓“科学方法”对中国哲学史资料进行整理,建立了第一个中国资产阶级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思想体系。1919年7月,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文章,讽刺当时“谈主义”是“阿都能做的事”,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主张对于一切社会问题进行“一点一滴的改良”,遂挑起中国现代史上着名的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战。1922年起,代理北京大学文科学长,并先后与人创办《努力周报》、《新月》、《独立评论》等杂志。抗日战争初期,发表政论文章,认为中国无力抵抗日本的侵略。1938年至1942年,任国民党驻美国大使。1945年任北京大学校长。北平解放前夕到美国,后返台湾。1957年11月当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1962年2月病逝于台北。胡适是实用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主要传播者。在本体论上,认为“实在”只是人的感觉、感觉及意象之间的关系、“旧有真理”等因素的复合,是纯主观的,从而根本否认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实在。在认识论上,否认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可能性,宣传不可知论。在真理观上,认为真理的标准是我的主观需要,凡是符合我的需要,对我有用的就是真理,否则就不是真理,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在社会历史观上,主张多元论,认为“历史事实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社会历史现象有“经济的原因”,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思想知识等事也都是‘客观原因’,也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支配人生观’。”在人学方面,痛斥中国封建制度和纲常名教对人的束缚,对人性的抹煞,对人格的扭曲,提出创造的人生观、“社会不朽”的人生价值论、自然主义的人性论,并论述了婚姻家庭道德。这些思想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关于人学思想的主要文章有:《易卜生主义》、《不朽》、《科学的人生观》、《〈科学与人生观〉序》、《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论贞操问题》等。

(1)创造的人生观 胡适从实用主义哲学观点出发,认为“创造的实在论发生一种创造的人生观”。这种创造的人生观“不是悲观的厌世主义,也不是乐观的乐天主义,乃是一种创造的‘淑世主义’”。因为,“世界的拯救不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我们笼着手,抬起头来就可以望得到的。世界的拯救是可以做得到的,但是须要我们各人尽力做去。我们尽一分的力,世界的拯救就赶早一分。世界是一点一滴一分一毫的长成的,但这一点一滴一分一毫全靠着你和我和他的努力贡献。”这种创造的人生观是以个人的“创造”和奋斗为基础的,所以,他又提出“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他说:“这个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面教我们学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铸造成个人;一面教我们学斯铎曼医生,要特立独行,敢说老实话,敢向恶势力作战。”他解释说,所谓学习娜拉,就是“救出自己”,即,“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你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他具体指出:“救出自己的唯一法子便是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只有“把自己铸造成器,方才可以希望有益于社会。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把自己铸造成了自由独立的人格,你自然会不知足,不满意于现状,敢说老实话,敢攻击社会上的腐败情形,做一个‘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斯铎曼医生。”他宣称“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这也是健全的个人主义的真精神”。又说:“社会是个人组成的,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所以孟轲说‘穷则独善其身’,这便是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的意思。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很显然,胡适所谓的创造人生观实质上是一种利已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人生观。

(2)科学的人生观 胡适虽然没有参加“科玄论战”,但当他读完论战双方的文章之后认为,参战者“抽象地力争科学可以解决人生观的问题”,是一个“共同的错误”。正确的方法是“应该先叙述‘科学的人生观’是什么?”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他总括吴稚晖的基本观点,“加上点扩充和补充”,在《〈科学与人生观)序》中提出了所谓“科学人生观”的轮廓。在民国十九年苏州青年会演讲中,又作了补充和完善。他认为,科学的人生观有两个意思:第一,拿科学做人生观的基础;第二,拿科学的态度、精神、方法,做我们生活的态度、生活的方法。关于第一个意思他提出十条,即根据现代各门自然科学的发展,让人知道:(1)空间的无限大;(2)时间的无穷长;(3)宇宙及其中事物的运行变迁皆是自然的;(4)生物界生存竞争的浪费和残酷;(5)人不过是动物的一种,与别种动物只有程度的差异,并无种类的区别;(6)心理受因果律的支配;(7)道德、礼教是变迁的,其变迁原因是可以用科学方法寻求出来的;(8)各种物质都有反应;(9)个人做为“小我”是要死灭的,而人类做为“大我”是不死的,“为全种万世而生活”,就是“最高的宗教”。关于第二个意思,他提出四点:(1)怀疑。人生问题很多,有了怀疑的态度,就不会上当,不会盲从。(2)事实。要实事求是,做切实的工作。(3)证据。对于一切东西,有了证据才可以相信。(4)真理。真理无穷,但每人去寻求,是尽一点责任。胜固是可喜,败也不足忧。在他看来,有了这种精神,做人就不会失望。所以人生的意味,全靠你自己的工作;你要它圆就圆,方就方,是有意味;因为真理无穷,趣味无穷,进步快活也无穷尽”。这样,胡适就把实用主义的方法与自然人性论统一了起来。

(3)“社会不朽”的人生价值论 胡适基于个人主义的人生观,认为《左传》所提出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学说是有意义的,但有缺陷:如它只限于少数有道德、有功业、有着述的人;它单从积极方面着想,没有消极的裁制;它所说的“德、功、言”三件,范围都很含糊,等等。为了弥补这三个缺陷,他提出了一个系统的“社会的不朽论”。其大旨是说:我作为“小我”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和无量数“小我”有直接或间接的交互关系,是和社会的全体以及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的关系,是和社会以及世界的过去和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种种从前的因,种种现在无数“小我”和无数他种势力所造成的因,都成了我这个“小我”的一部分。我这个“小我”,加上了从前的种种因,又加上了现在的种种因,传递下去,又要造成无数将来的“小我”。这种种过去的“小我”,和种种现在的“小我”和种种将来无穷的“小我”,一代传一代,一点加一滴;一线相传,连绵不断;一水奔流,滔滔不绝,这便形成一个“大我”。“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是永远不灭的。“小我”是有死的,“大我”是永远不死,永远不朽的。然而,“小我”虽然会死,但是每一个“小我”的一切作为,一切功德罪恶,一切语言行事,无论大小,无论是非,无论善恶,一一都永远留存在那个“大我”之中。那个“大我”便是古往今来一切“小我”的纪功碑,彰善祠,罪状判决书,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的恶谥法。这个“大我”是永远不朽的,故一切“小我”的事业,人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一个念头,一场功劳,一桩罪过,也都永远不朽。他举例说,一个人“吐一口痰在地上,也许可以毁灭一村一族。他起一个念头,也许可以引起几十年的血战。他也许‘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善亦不朽,恶亦不朽;功盖万世固然不朽,种一担谷子也可以不朽,喝一杯酒,吐一口痰也可以不朽。”所以他提倡“说一句话而不敢忘这句话的社会影响,走一步路而不敢忘这步路的社会影响”。勇于对“大我”负责任。胡适认为这种学说“极力抬高个人的重要”,“绝对承认个人的重要”。其实,这种学说的实质在于证明“小我”的不朽,个人主义的不朽,是与其个人主义的人生观一脉相承的。

(4)论婚姻家庭 胡适在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传统观念的过程中,尤其注重揭露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对中国妇女的残酷压迫,论述了妇女解放和家庭婚姻道德等问题。他说:“‘把女子当’,这句话还不够形容我们中国人待女人的残忍和残酷。我们把女人当牛马,套上牛轭,上了鞍辔,还不放心,还要砍去一只牛碲,剁去两只马脚。然后赶他们去做苦工!全世界的人类里,寻不出第二国有这样的野蛮制度!”他抨击封建的贞操论说:“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而封建的贞操论则是“一偏的贞操论”,是“男子专制的贞操论”,因而是“不合人情、公理的伦理”。他谴责那种“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他未婚夫做烈女”的议论,是“全无心肝的”,旌表烈女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他认为,婚姻和家庭的基础,是“真挚专一的异性恋爱”。他说:“要把异性的恋爱做一个中心点。……若没有一种真挚专一的异性恋爱,那么共同生活便成了不可终日的痛苦,名分观念便成了虚伪的招牌,儿女的牵系便也和狗的母子关系没有大分别了。”他指出,只有“以异性的恋爱为主要元素”的夫妇关系,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没有爱情的夫妇关系,都不是正当的夫妇关系,只可说是异性的强迫同居”。据此,他提出“自由结婚”的主张,说:“自由结婚的根本观念就是要夫妻相敬相爱,先有精神上的契合,然后可以有形体上的结婚”。一旦“精神上的爱情”破裂了,则应当离婚,这是道德的行为。很显然,胡适是把资产阶级婚姻家庭道德观念理想化了。然而,这些主张在当时对于批判和破坏封建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有情有欲,故有生养之道 天理人欲之辩是中国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理、欲对立的禁欲主义命题,则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导致许多“以理杀人”,“礼教吃人”的悲剧出现。所以这个命题就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首先攻击的目标。胡适从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出发,继承前人批判理学的某些观点,对理欲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他说:“理学家先假定一个浑然整个的天理,散为万物;理附着于气质之上,便是人性。”“他们误认‘性即是理在人心’故人人自信有天理”,“人人拿他的‘天理’来压迫别人”。这样必然造成“以理杀人”的后果。“例如程子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分明是一个人的偏见,然而八百年来竟成为‘天理’,竟害死了无数无数的妇人女子!又如宋儒罗仲素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也明明是一个人的私见,然而八百年来竟成为‘天理’,遂使无数无数做儿子的,做媳妇的负屈含冤,无处伸诉!所以说‘以理杀人’酷于‘以法杀人’。”胡适特别指出,理学最坏之处在于因袭中古宗教排斥情欲的态度,把一切人欲都看作是违反天理的,便主张去欲、无欲,做出种种违反人情的事情。他说:“中古宗教的要点在于不要做人而想做菩萨神仙。这固是很坏,然而大多数的人究竟还想做人,而不想做神仙菩萨。故中古宗教的势力究竟还有个限度。到了理学家出来,他们把中古宗教做菩萨神仙之道搬运过来,认为做人之道,这就更坏了。”他把中国社会的腐败归结为由于“人人乱谈‘存天理,灭人欲’,人人瞎说‘得乎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于是中国社会遂变成更不近人情的社会了。”他更进一步,把“人欲”即个人生来具有的一种自然本能看作社会道德的基础,认为“因为有情有欲,故有生养之道,故有事业,有道德”。胡适强调“人欲”,反对封建禁欲主义,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欲望与要求,在当时的中国,具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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