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币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61页(1859字)

清许楣作。许楣(1797-1870),字金门,号辛木,浙江海宁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曾任户部贵州司主事,后因病退职回家,从事讲学和着述。1846年,为反驳王瑬的《钱币刍言》一书的货币观点,刊行了《钞币论》。该书是许楣的主要着作,此外,还着有《真意斋集》、《真意斋文集》、《真意斋随笔》。他的胞兄许梿(1787-1862),字叔夏,号珊林,与许楣是同科进士,为《钞币论》写了叙文,并在许多重要之处加写了按语。

许楣的《钞币论》针对王瑬的论点逐一进行反驳。书中分叙文、通论八篇、钞利条论十八篇、造钞条论七篇、行钞条论十八篇、禁铜条论二篇、铸大钱条论一篇、杂论五篇。最后有许楣的好友陈其泰为该书写的跋一篇。

《钞币论》批判王瑬货币说的出发点,是肯定货币的商品性,即货币本身必须是具有价值的商品。坚持“纸虚银实”,反对王瑬根本否定货币本身具有内在价值,抹杀金属货币与纸币有区别的观点。

《钞币论》论证不管白银是以银锭、还是以铸币、器皿形式出现,作为货币,它只是一定量的白银。金、银、铜等均能作货币,也不在于它们的形式或其它,就在于它们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不仅如此,许楣还论证货币和其他商品交换,必须是等价进行的。他以银与纸的交换为例:“夫自用银以来,虽三尺童子,莫不知银之为贵矣。然使操一星之银以适市,吾将以是尽易肆中千万之纸,则人必哗然笑之。”(《通论一》)原因就在于,银与纸虽然贵贱相差很大,但“一星之银”与“千万之纸”之间,是不等价的,故两者交易将引起人们的“哗然”。然而,不同商品贵贱差别或商品内在价值的大小,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许楣与许梿的认识是不同的。许楣认为:“天下之物,惟有尽故贵,无尽故贱。”(《钞利条论一》)许梿的认识较为深刻,他指出:“多出数百千万之钞于天下,则天下轻之;多散数百千万之金银于天下,天下必不轻也。亦可见物之贵贱,皆其所自定,非人之所能颠倒矣。”(《钞币论》页25,许梿按语)虽然,许梿不能回答货币内在价值由什么决定的问题,但明确指出货币内在价值是“自定”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钞币论》从肯定货币的商品性出发,只主张发行可兑现的纸币,反对不兑现的纸币。用许氏兄弟的说法,即赞同“以纸取钱”,反对“以纸代钱”。这成为《钞币论》与《钱币刍言》争论的焦点。许氏兄弟指出:“以纸取钱,而至于负民之钱”,(《通论一》)只是“纳钱于此,取钱于彼”;(《通论二)而“以纸代钱,而至于尽易天下百姓之财。”(《通论一》)为什么“以纸代钱”不可行呢?许氏兄弟认为“夫天生五金,各有定品,银且不可以代金,而谓纸可以代钱乎?”(《造钞条论一》)这就是说,纸虚银实,纸贱银贵,两者不能取代。如果实行王瑬“废银行钞”、“以纸代钱”的方案,就是“欲以其所甚贱,易其所甚贵。”(《通论一》)

《钞币论》驳斥了王瑬鼓吹的货币名目论观点。许氏兄弟指出:国家权力尽管能规定纸币的票面价值,而决不能规定纸币实际代表的价值。许梿说:“今商贾用银一两只是一两,用钱一千只是一千,银钱互易,乃见低昂;钞文一贯亦只一贯,然能令商贾之必当千钱乎?”(《钞币论》页17,许梿按语)

许氏兄弟在《钞币论》中,批驳王瑬货币观点的同时,还提出一些颇有见解的货币观点。许楣指出:“钱重难致远,势不得不趋于银。”“如欲尽废天下之银,是唯无银,有则虽废于上,必不能废于下也。”(《通论六》)这里,明确反映了许氏兄弟认识到充当货币的材料,由贱金属到贵金属,是货币发展的必然趋势。许楣还区分了“钱贱银贵”和“银贵钱贱”的不同情况。前者是因为制钱发行太多而造成的银贵,可以“疏通钱法平之”;后者是因为银大量外流而引起的银贵,难于对付。这反映出许楣对鸦片输入造成“银荒”局面的不满和叹息。

许氏兄弟在《钞币论》一书中,从货币金属主义立场出发,批判王瑬的货币观点,揭露封建统治者滥发纸币搜刮民财的真面目,是有进步意义的。他们不了解货币的本质,否定纸币可以代替金属货币充当流通手段的职能,理论上是错误的。《钞币论》在我国货币思想史上,是一部有进步价值的专着。

上一篇:《钱币刍言》 下一篇:王茂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