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瓦兰人的历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01页(1094字)

17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作。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尼·维拉斯着,第一章于1675年在英国用英文出版,全书于1677-1679年在巴黎用法文陆续出版。

德尼·维拉斯约1630年生于法国郎基多克省阿莱城的一个新教徒家中,15岁应征入伍,到意大利打仗,退伍后遵母亲之命学习法律,获法学博士,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律师。母亲去世后,弃职在国内外旅行。1665年来到英国,曾卷入当时左右英国政治的白金汉公爵的政治活动。1674年自金汉失宠,维拉斯返回法国。1685年国王路易十四迫害新教徒,他逃往荷兰,约1700年去世。

《塞瓦兰人的历史》是一部游记体裁的空想社会主义小说,作者通过虚构的塞瓦兰国描述了自己的理想社会。塞瓦兰的立法者塞瓦利斯在依靠武力取得最高统治权以后,在原始公社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新社会。他认为,财产产生了社会上巨大的悬殊,从此就产生贪欲、妒忌、招摇撞骗和其他许多恶习。他根据“自然法”原则,废除了财产法权,把全部土地和财富都收归国有,受国家支配。而国家的一切财产又都属于全体臣民。塞瓦兰国的成年男女都必须参加有益和适度的劳动。一天24小时分为三个相等部分,分别用于劳动、娱乐和休息。可以说,维拉斯是八小时工作制的最初倡导者。这个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奥斯齐,它既是政治组织,又是人们生活和生产劳动的经济组织。奥斯马齐的产品要送交国家公仓。生产和生活资料都由奥斯马齐长向国库领取,按照需要分配。公职人员可以按照职务高低,取得更好的衣、食、住、行条件,甚至可有较多的妻子和奴隶,市长还可有独占的打猎区。这个社会的基本动力是“高尚的竞赛”,“这种竞赛出于对美德的爱好,出于做好事而理应得到嘉奖的正当的愿望”。公职人员的报酬分等制是一种补充的动力,促使人们为社会公益而进行劳动。塞瓦兰国实行人民选举制,每个奥斯马齐的全体公民选举奥斯马齐长,所有的奥斯马齐长和其他主要公职人员组成最高权力机关“总议会”,讨论和投票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问题;总议会从全体奥斯马齐长中选出4个人作为国家元首总督的候选人,然后进行抽签,抽到太阳神画象者,表明是太阳神选中的人,即当选为总督。总督是太阳神的唯一代表,国家财产的唯一主人和所有者。

《塞瓦兰人的历史》是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最早着作,它曾畅销一时,在17-18世纪有过重要影响。到18世纪末,巴黎和阿姆斯特丹出了不下20版,并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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