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991页(1183字)

【生卒】:1610—1695

【介绍】: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字太冲,号梨洲。浙江余姚人。父亲黄尊素是明朝监察御史,与东林党交往颇多,在魏忠贤把持朝政时被害至死。清兵入关后,黄宗羲以全部家产资助明军,兵败后逃回老家,专门着书立说。他年轻时勤奋好学,喜游侠,博览百家之书。20岁拜刘蕺山为师,并邀约江浙一带知名人士60多人一起深入探讨和研究学问。黄宗羲和刘蕺山一样,虽属于“王学”,但都对“王学”作了改造,几乎完全摆脱了“王学”的羁绊。他在经史上发挥特长,开创了清代研究史学的先河,在江南负有盛名。清康熙年间,朝廷曾请他修撰明史,他坚辞不去,只授意其子黄百家、学生万斯同参加这项工作。

黄宗羲35岁时开始讲学,一生教书达50余年,足迹遍及江浙一带,门人弟子分散在长江以南各省,成为当时东南地区思想界、史学界、教育界最有影响的人物,和王夫之、顾炎武并称于时,是明清之际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

在教育上,黄宗羲反对明代空疏无用的学风和形同虚设的教育制度,提出一些改革学校及科举制度的主张。他认为学校不仅是培养人才的机关,也是各级政府的监督机构。所以太学的领导应由当代大儒或退职的宰相充任。“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在有关政治得失的学问上,皇帝和大臣都要尊重老师。因此,要推选学官,发展教育事业。在黄宗羲看来,当时的学校因“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以至完全丧失了培养人才的作用,甚至还对人才发展有害。他还主张,应该在讲授经学的同时,亦讲授兵法、历算、医术、射御等等。在科举方面,他竭力攻击八股取士的弊病,提出应“宽于取士,而严于用人”。要在科举取士的同时,另开荐举、太学选举、子孙继承、辟召、任用“绝学者”、任用上书者等多途,以广揽人才,考试中要求考生不必墨守一师之言。

在教学上,黄宗羲要求学生博通经史,明之于心,致之于实用,由博学到精通。在《宋元学案》和《明儒学案》中,黄宗羲深刻地总结了前人教书治学的经验。他赞扬陈献章学宗自然,自学自得的学习方法,批评了那些所谓的神童写字作书、周旋应对于达官之前的庸俗作法。他认为,“儒者之学,经律天地”,不应只取前贤的只言片语,“假其名以欺世”,而不顾国家大事。他慨叹当时“举业盛而圣学亡”,但却无力去改变它。他主张天下广兴学校,在民间有十名以上儿童的地区都要设蒙塾,当地的寺观庵堂一律取消,庙产归学校所有。

黄宗羲学识渊博,除精于经史之外,对天文、算学、地理等自然科学也颇有研究。其着述除上述两学案外,还有《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南雷文案》、《南雷文定》、《南雷文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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