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特,特沃多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046页(1635字)

【生卒】:1880—1962

【介绍】:

德国教育家、教育文化学的代表人物。出生在杜塞尔多夫一个中学教师的家庭里,从小受到德国文化的熏陶。1899年进入波恩大学学习古典语言、历史和哲学,1904年结业。1904年至1918年在波恩任文科文学古典语言教师,1919年以后曾先后在波恩大学、柏林大学等地任教。1931年任莱比锡大学校长。

李特的基本思想是建筑在狄尔泰的生命哲学之上,兼受胡塞尔的现象学影响,综合了胡塞尔的分析方法,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李特认为生命哲学的教育学说的根本,在于生命之流,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不为任何形式所能规范,自己是强有力的。教育正是建筑在人的生命的根源上,在生命之根源上找到形式陶冶的冲动。其中心概念为“生命”、“体验”、“自由”、“个性”、“全体性”、“创造发展性”。李特的教育文化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提出建立教育文化学这门学科。1917年在普鲁士文化部召开的“大、中学教师会议”上,李特提出了建立教育文化学的主张。他认为,假如没有文化理想做基础,所有实际的活动都是易碎的,应透过教育文化学去了解不同的团体和民族的阶层以及不同的信仰,以呈现今天生活的规范。他还认为:任何一个时代,青年的陶冶和教育目的、形式和指导,都不是独立的,而是奠基于精神创造,尤其是文化圈之生活的全体的形成与反应,它是有作用的、有目的趋向,关系到教育问题的范围与文化的全体生活。

二、教育学与文化的关系。李特认为,人在本质上是“生物的主观”,在教育上是“精神的客观”。即人与人之间的团结是以教育的作用做假定的,而精神结构可以做为人与人之间的桥梁。语言是教师与学生及人与人之间的表达工具,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维系,不是透过某些形式,而是透过“某些精神物”来把握文化的关系,因为每一种教育作用皆有文化基础来支持它。在精神世界里,每一种秩序、选择、目的,它们在范畴和原则里是不轻易改变的,而文化一般性的综合工作也同样在范畴和原则里。语言再度成为最后和决定性的基础,因为学生的内在表现于外在的形式以及表达都要靠语言,老师又将语言的正确性传授给学生,以此把握语言的创造性与可能性,这就是“精神真实性的基础模式”。每一句语言皆与精神的现存与改变有关,而基础模式是被创造了的和证明被保持的那些东西,因此精神生活所要把握的是语言的表现,及那些材料的最高形式与次序。

三、教育学与文化哲学。李特认为文化是发展的,文化的一般性具有生活的完整性,而文化的一般性包括改变、生长、现存与创造。在文化完整性中,精神完整的文化驱力具有一种结构能力,它引导教育行为,并产生引导的图像,透过生活的内容与教育的确实性产生联系。在文化的运动中,文化分为两支:一为通过教育思想的运动去发现教育的本质,即教育理论的建立;一为教育实际的实现,即生活完整性和创造力的完成。李特的文化哲学主要包括两个内容:生活与历史。他认为只有以“文化哲学的通观”去把握教育学,才能真正了解教育学。

四、文化课程。李特提出了文化课程这一概念,文化课程不是某一门学科的具体介绍,而是囊括了社会、经济、历史、文学等知识的综合性介绍。李特认为文化课程是民族特性的本质结构标记,精神力量的构成和体验的原始材料形成之固定类型的文化形式。文化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公开价值指向,由个人去认识民族的全体,最终把握到本民族的精神结构。李特的主要着作有:《哲学与时代精神》(1935)、《德国精神与基督教》(1938)、《教师培训的教育理论意义》(1946)、《教育学的可能性与范围》(1926)、《当代哲学及它对教育理想的影响》(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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