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范畴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21页(290字)

语法意义的类别。广义泛指对一切语法形式表示的语法意义所作的概括归类。包括词形变化范畴,词类语法范畴,句法语法范畴。词形变化范畴指“性”、“数”、“格”、“时”、“体”、“式”、“级”等。词类范畴指词的功能意义的分类。词形变化范畴和词类语法范畴可统称为词法范畴。句法范畴指结构关系意义的分类。狭义单指词形变化范畴。确定语法范畴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它的表达形式,某种语法意义在某种语言里如果只用词汇手段表达,那么这种语言就不存在相应的语法范畴。如“性别”的概念是所有语言所共有的,而汉藏系语言一般是用词汇手段来表示,因此没有“性”的范畴。

上一篇:语法场 下一篇: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