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的不平衡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29页(507字)

语言发展的一般规律之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语言结构内部各要素因其同社会发展的联系不同,发展速度不平衡。词汇、语义变化较快,语法、语音变化较慢。例如1949年到1988年四十年时间里,现代汉语里出现了许多新词,如“电视”、“软卧”、“退休”、“气垫船”等等。有些旧词消失了,如“宗庙”、“巡捕”、“保长”、“黄包车”等等。还有些旧词意义发生了变化,如“爱人”原指正在恋爱的人,现在指自己的配偶;“朋友”原指彼此建立了友谊关系的人,现在指恋爱对象。然而这四十年里语法、语音很少变化。词汇内部不同部分变化速度也不平衡,一般词汇处于经常变动之中,基本词汇则相对稳定,从古到今很少变化,如“人”、“手”等。另一方面,同一语言要素内部同样的语言现象因所处条件、地区不同,发展也不平衡。如近代汉语声母g、k、h和z、c、s,到了现代,在北京话里,出现在开合二呼前不变,出现在齐撮二呼前变为j、q、x;同是齐撮二呼前的g、k、h和z、c、s,到了现代,在北京话里变为j、q、x,在广州话里不变,在苏州话里,g、k、h变为j、q、x,而z、c、s不变(后面的撮口呼变齐齿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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