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83页(347字)

使一个命题或语句具有真值或能够成立的条件。它是有效交际中双方共同接受的事实或命题。判定个命题是否是其他命题的预设,一般可用“否定检验法”:命题p是命题q的预设,当且仅当,q真时p真,q假时p也真。p真是q真或q假(即q有真值)的前提条件。因此也有人把预设称为前提。如:⑴我曾经抽烟。⑵我已经戒烟。⑶我还未戒烟。其中⑴是⑵和⑶的预设,因为只有⑴真,⑵和⑶才有真假可言。预设的种类,按其内容可分为事实预设(以具体事实命题构成的预设)和理论预设(以一般理论命题构成的预设),另一种划分是存在预设、事实预设、种类预设;按其功能可分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有些学者认为概念或语词也有预设。如“控告”以所指对象有罪行为预设,“原谅”以说话人自认有过失为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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