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海洋渔业区域权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52页(224字)
多哥1977年颁布《关于划定领海宽度及建立海洋经济保护区的政令》规定:(1)领海宽度自最低潮线起向洋至30海里。(2)建立自确定领海的基线起算向洋至200海里宽的海洋经济保护区。(3)此区域内,国家保留对生物及非生物资源的勘探与开发权;国家管辖权及于该水域表层、水中及底土内的全部经济资源。(4)本着非洲国家间团结互助的精神,多哥国家保证允许内陆国家在双边或地区协议范围内参与对其生物资源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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