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艺术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第1535页(1014字)

胡正言(1584—1674),享年九十一岁。字曰从,号十竹主人、默庵老人。原籍徽州府休宁县文昌坊人,寄籍金陵爲上元县人。他在明弘光时官武英殿中书舍人。参加“复社”,交游至广。明亡后,蛰居小楼三十年,以示不屈之节。终日着作及卖印爲生。他擅书画,且擅製墨。天啓七年(1627)辑《十竹斋画谱》,创造彩色版画,影响极大。崇祯十七年(1644)辑《十竹斋笺谱》,鲁迅、郑振铎均推崇此谱能反映明末士大夫“淸玩”文化之最高成就。其笺中所作云影波光,皆以设色凸纹,尤爲匠心独运。又作《十竹斋雪鸿散迹》,又曾缩古篆籀小石刻行世。他的各种工艺美术品、美术複製品,均以他独特的绝技爲之。非第在当时已能博得衆好,而且至今仍推爲“艺林无上珍品”,并声震国际艺坛。日本浮世绘的印刷技法原很简单,看到了十竹斋的画谱和笺谱后,才开始改进。他着作甚多,除上述数书外,尙有《石谱》、《梨云馆竹谱》、《重订四六鸳鸯谱》、《书法必稽》、《十竹斋临古篆文法帖》、《印存初集》、《印存玄览》、《胡曰从印谱》、《十竹斋印谱》、《印史》、《胡氏篆草》等。

他出版的印谱,大都是木刻版本,印章的精彩之处已泯。然原石传世甚少,寥寥可数。

白文“江渚渔樵”印,款署“胡正言”三字,正书。石爲白寿山,瓦纽。考何震殁时,曰从已二十岁,治印效法雪渔平实一路。此印,他视石爲纸,持刀爲笔,刻印时如在石章上写篆书一般,所以其形式不类汉印。细细玩赏,眞像篆书碑帖一般。四个字,笔笔都有篆书的笔意。而且一任自然,追求天趣,绝无过匀、过工、做作之弊。他力避把印刻得靡蚀残驳,所以此印并不刻破四边,仅将四角略略刻圆。此印边款,单刀双刀兼用,能传正书笔意。

白文“业在砚田”印,款署:“曰从戱作”四字,草书。仿何震切刀款法。石爲酱油靑田,形爲六面方。曰从刻印,中锋、偏锋、切刀、冲刀杂用,风格亦不一律。此印每笔两端,也略略流露刀锋,然不过露,仍以敛锷爲主。此印朴茂端凝,气魄甚大。笔意恢宏,力贯印外。此印边缘残坏,并非故意刻击。係因年久,长期陆续碰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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