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3页(632字)
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一切财产。它既包括已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也包括未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结合中国现阶段的情况,国有资产的范围,从其形成过程来看,大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②基于国家权力的行使而取得的应属国家所有的财产;③由国家财政预算内支出,或虽未列入预算但实质上是属于国家资金的支出所形成的各项财产;④由于接受来自国内外各方面的馈赠所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⑤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除上述之外,凡在中国国境内所有权不明确的各项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也应属于国有资产。
从中国国有资产的存在形态上来考察,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①不动产及其附属物,这基本上就是通常所说的“固定资产”;②实物形态的资产及其附属物,这大体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流动资产”;③土地使用权、租借保有权、采矿权及相当于上述权利的其他权利,这大体上可理解为是基于对自然资源的占有所形成的所谓“资源性资产”;④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誉及相当上述权利的其他权利,这类权利大体上可概括为所谓“无形资产”;⑤货币、有价证券以及由出资形成的权利,这类资产大体上可概括为“金融性资产”。
从各类资产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关系看,还可以将国有资产分为两大类: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