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82页(248字)
为促进各金融机构加强资产流动性管理,防范潜在的支付风险和妥善处置已经出现的支付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10日制定,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共5章31条,包括:总则、金融机构支付风险的自我防范与化解、金融机构支付风险的监控与救助、不可救助的金融机构支付风险的处置、附则等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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