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11页(737字)
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之一。原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改现名。总行设在北京。该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由财政部辖属。后体制几经变更,1958年改为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司,对外名义继续保留。1962年3月恢复建行建制,与财政部门分别设置业务机构,实行系统垂直领导。但仍保留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司建制,内部一套机构,对外两块牌子。1970年6月建设银行机构第二次被撤销,并入中国人民银行。1972年4月国务院决定再次恢复建设银行机构建制。1979年8月国务院批准建设银行升格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财政部和原国家建委代管,以财政部为主。同年11月,财政部决定,撤销财政部基建财务司,其业务全部移交建行。1982年国家建委撤销,建设银行总行改为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3年国务院决定建设银行是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是全国性的金融经济组织。至此,建设银行从其建立之初的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监督的机关,逐步发展为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包括财政性,金融性业务的多功能的专业银行。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第三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确立了新一轮金融改革的目标,决定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其政策性金融业务划归中国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经营运作。至1996年底,该行共有分支机构35117个,从业人员387385人,资产总额2561.16亿美元,资本54.83亿美元,在世界500家大银行资本排名第66位。该行在香港设有1家分行,在伦敦、纽约、法兰克福、汉城、东京、新加坡设有6家代表处。并与境外3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