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465页(213字)
信托机构或银行将设置于自己保管库内的保管箱租给客户存放物品的代保管业务。每只保管箱有内外两层,客户租用后,由其在箱内自由存放各种贵重物品,保管人不予过问,但不得存放违法、违禁及规定不得存放的物品,如毒品、易燃、易爆品,保管人负责对保管箱进行整体保管。客户在开箱存取物品时,在验明身份后,需用保管人和客户分别执有的两把钥匙同时开启外箱。内箱的钥匙交给客户。客户要定期支付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