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性质嬗变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19页(258字)
在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是被作为改造小农经济的私有制为劳动人民集体公有制的手段或方法而实施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之后,即农业、手工业等实现了集体化之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及其性质就开始发生了变化。变化的渠道有三:①并入高级农业合作社,成为集体生产组织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②和农村的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社合并,实现所谓“三社合一”的经济组织;③并入国家银行,即取消信用合作社。演变的目的,即加快步伐向全民所有制经济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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