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括保证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62页(278字)
诚实保证的一种。以企业全体雇员为被保证人的诚实保证。如果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而发生损失,雇主即使在不能确定所涉及的特定个人时,也可索赔。新雇员在还没有通知保证人之前,也属于被保证人范畴。适用于除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各种企业。分为商业总括保证和职位总括保证两种。前者通过规定每起损失的赔付额来限定保证人的责任,后者通过规定对损失所涉及的每个人的赔付额来限定保证人的责任。其保费是根据企业种类、雇员人数、赔偿责任限额、总括保证种类、免赔额等因素按年计算。对年保费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可使用经验法厘定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