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5页(260字)
“死亡保险”的对称。人寿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指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期限时给付保险金,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所缴保险费也不退还,将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满日为止的人的保险金。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由于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能满足多方面的需求,有助于寿险业务的普及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