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保险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5页(288字)
亦称“终身死亡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死亡保险。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的期限和保险人承担给付责任的期限,可由合同双方协议决定。缴付的保险费可以交至死亡时为止,也可以按约定期限缴清全部保险费。保险金给付可以在死亡后立即给付,也可以在死后若干年才开始给付。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在缴付保险费2年后,可向保险人申请注消合同,领回合同载明的一定金额的退保金。被保险人,也可以在退保金的限额内,凭保险单向保险人申请贷款,但须支付利息。终身死亡保险的费率高于定期死亡保险而低于两全保险,其费率构成中含有储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