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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期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87页(206字)

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内死亡或残废,才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责任期限内生理死亡,则构成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车、船失事等原因下落不明,需等待二年,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时,责任期限显然已经超过,在这种情况下,应属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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