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95页(238字)
设立公司各方投入资金的形式。中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